阅读新闻  

外汇管理局:逐步放宽个人对外金融投资限制

[日期:2007-03-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外汇局将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金有序双向流动。改善QFII和QDII等合格机构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规范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逐步放宽个人对外金融投资的限制。
  会议提出,要继续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继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宽对外投资渠道;与有关部门合作,改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统计检测和资本金结汇管理,完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外债管理,改进外债统计监测,抑制短期外债过快增长。控制外债资金结汇,改进对外担保管理。
  会议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国家外汇局推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分别批准境内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对外金融投资外汇额度134亿美元、34.88亿美元和5亿美元,新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34亿美元投资额度。(贾 壮)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央行:不会经常性对外储结构进行大幅调整
下一篇:加息是为了抑制通胀 无助于减少流动性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
Baidu
Google
社区推荐
24小时资讯排行
精采图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业务合作 | 招贤纳士 | 网站投稿 | 服务声明 | 友情链接 | 汇款信息 | 联系我们|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