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我不悖常理办事,多年不见的新高,或者是多年不见的新低,只能逢新高就卖,逢新低就买,而绝对不能是相反,如果相反,管你什么索罗斯,或罗斯索,都非死不可!更不待说那个小不点儿的霸菱的李森了。这本不是什么深奥的大道理,谁都懂,最起码像索罗斯这样的人,那是肯定懂的,但是,世界上,往往就是这样,很多人都懂的常识性的道理,极其平常的道理,一到了关键的时候,别说是一般人,连索罗斯都不懂了。
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