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国内黄金T+D业务民事诉讼第一案”的周炳文状告广东省黄金公司违规代理一案尚未宣判,原告周炳文又有新动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获悉,昨日下午,周炳文向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递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强黄金市场管理,制止非金融机构非法从事衍生产品个人黄金T+D交易服务”的建议》的文书。记者就此致电广东省黄金公司交易部,工作人员称尚未听说周炳文上书一事,至昨日发稿时,仍未能联系上该公司负责此事的副总经理赵昆。
周炳文在建议书中首先力陈了自己因投资黄金T+D,在短短3个月内致使账户财富由121万缩水到4万元的切肤之痛,历数了广东省黄金公司诸多“违规”之处,并向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呼吁:在全国范围内制止非金融类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个人黄金T+D)交易服务。
对此,代理此案的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的彭周律师在其最新法律意见书中表示:“黄金T+D交易属于衍生产品交易,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而黄金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当然不能提供代理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也不可能批准其代理黄金T+D交易,否则,中国人民银行就属于违法许可。”
行业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意味着将综合类会员代理个人黄金T+D交易的“灰色地带”进一步暴露在阳光下。
据知情人士介绍,和解之路行之不通是周炳文寻求更大范围支持的直接原因,“事发之后,黄金公司的业务员曾经多次和周炳文商议和解,双方经过计算,出具了一个数据:60多万,包括多收手续、30手未能平仓造成的损失等项目。但这一数字最终没有得到黄金公司的认可。”
此案的法律焦点在于黄金公司作为上海金交所综合类会员,有无权限代理个人黄金T+D业务。
广东省黄金公司称,其代理的个人黄金T+D业务使用的是上海金交所认可并检查过的二级系统,属于金交所的试点业务。对此说法,彭周指出,“金融机构开办该交易业务,也需要中国银监会审批,而被告作为非金融机构根本没有被审批的资格。”对于是否授予了广东省黄金公司试点权,上海金交所新闻发言中心谨慎地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广东省黄金公司网站上日前发布了一条紧急通知:“自9月10日起到10月10日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整改活动,整改期间暂停开展个人新开户业务。



危机来袭,金融巨人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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